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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下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试行)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明确了社区医院的定位和基本功能,对社区医院的床位、科室、人员等设置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出台!明确床位、科室、人员设置标准......

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出台

一、明确社区医院定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通知》明确社区医院定位:社区医院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社区医院四个基本功能

(一)具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诊、住院诊疗综合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可提供适宜的手术操作项目。

(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辖区的公共卫生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能够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指导等个性化的签约服务。

(三)具备辖区内居民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功能,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

(四)对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

三、床位设置

实际开放床位数≥30张,可按照服务人口1.0-1.5张/千人配置。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床位使用率≥75%。

四、需要设置8个临床科室,全科、康复、中医科必备

值得注意的是,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同的是,社区医院在临床科室设置上要求更严格,必备的临床科室有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同时还要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血液净化室等专业科室中的5个科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感染性疾病诊室(发热门诊)、老年医学科等科室。

这也意味着,社区医院必须要拥有与临床科室相对应的人才,如全科医师、康复类人才、中医师等。具体比例,《通知》提到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公共卫生医师不少于2名,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除了临床科室外,社区医院还需要设置公共卫生科室、医技等科室、管理科室、其他科室。

“社区医院”将作为一类独立医疗机构存在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但一直以来我国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并没有“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这一项。

主要原因是社区医院是基于新医改下,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需求的“新型医疗机构”,以往并没有这个社区医院这个称呼。

为了提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2018年,国家卫健委下发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今年3月,又下发了《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在河北等20个省(区、市)开展试点,2020年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经过评估合格后,会加挂社区医院牌子。

从强基层的医改背景下来看,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 )逐步向社区医院建设进军,是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的必然过程。所以,社区医院的建设必须要系统化、标准化,《通知》的出台就是推进社区医院标准化建设的进程,也标志着“社区医院”将作为一类独立医疗机构存在。

附件: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一、社区医院定位

社区医院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社区医院设置

社区医院设置应当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加挂社区医院牌子。

三、基本功能

(一)具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诊、住院诊疗综合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可提供适宜的手术操作项目。

(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辖区的公共卫生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能够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指导等个性化的签约服务。

(三)具备辖区内居民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功能,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

(四)对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

四、床位设置

实际开放床位数≥30张,可按照服务人口1.0-1.5张/千人配置。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床位使用率≥75%。

五、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置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应当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血液净化室等专业科室中的5个科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感染性疾病诊室(发热门诊)、老年医学科等科室。

(二)公共卫生科室。至少设置预防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妇儿保健门诊、健康教育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公共卫生科室宜相对集中设置,有条件的可设置“优生优育优教中心(三优指导中心)”、营养科。

(三)医技等科室。至少设置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西(中)药房。有条件的可设置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影像诊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室等科室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开展手术操作的社区医院应当设置手术室、麻醉科,病理诊断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

(四)其他科室。应当设有治疗室、注射室、输液室、处置室、观察室。社区医院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临床用血需求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

(五)管理科室。至少设有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医务科(质管科)、护理科、院感科、公共卫生管理科、财务资产科。有条件的可设置双向转诊办公室、信息科、病案室等。

六、人员配置

(一)非卫技人员比例不超过15%。

(二)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三)医护比达到1:1.5,每个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

(四)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公共卫生医师不少于2名,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七、设备设施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设施。

八、房屋

(一)功能分区合理,流程科学,洁污分流,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房屋建筑耐久年限、建筑安全等级应不低于二级,符合节能环保及抗震设防要求。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达标。建有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处。

(三)业务用房建设应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相关要求。

(四)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每床位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九、规章制度

社区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定的医疗护理等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重点加强以下制度建设:

(一)医疗质量安全制度。按照《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有关要求,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资产和审计监督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完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与考评制度。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培育和塑造医学人文精神,践行和弘扬崇高职业精神。

(四)其他制度。应当建立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技术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职能科室工作制度,技术服务规范与工作制度,双向转诊制度,投诉调查处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药品、设备、档案、信息管理等制度。

十、其他要求

开展手术操作的社区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